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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自印发日实施。其直接影响相关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实务中对如何衔接普遍存在问题,烦请贵司指导: 1. 新管理办法落款为11月21日,那么11月是按照原标准还是新标准提取?或者,以11月21日为分界线分段提取(不过这样管理上有难度)? 2. 提取依据主要有当月产量、建安装造价、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当年营业收入(仅限于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四类。由于新管理办法中提取标准有所上调,那么: 1)以当月产量为提取依据的,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原管理办法提取的是否需调整,还是直接从12月执行新提取标准即可? 2)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的,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原管理办法提取的是否需调整,还是直接从12月执行新提取标准即可? 3)以当年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的,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原管理办法提取的是否需调整,还是直接从12月执行新提取标准即可? 实务中有专业人士解读为以当月产量为提取依据的直接从12月执行新提取标准,而以上一年度或当年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的对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原管理办法提取的需调整,请问这是否符合管理办法本意?
感谢您对财政资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21日正式印发,出于便利企业新旧衔接和简化操作的考虑,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可从2022年11月或2022年12月或2023年1月起(三个起算时间任选其一)适用,但适用起算时间应当全集团保持一致。2022年11月之前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按照财企〔2012〕16号执行。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根据其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相关人员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费用)shadowrocket机场ssr,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您好,请问企业基建项目完工后暂估入账为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竣工决算后是否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相关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咨询留言”栏目受理财政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并就有关问题作出答复。按照部门户网站—“留言须知”第七条款“本栏目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网民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予以删除”。对于带有共性的问题,统一在网站上发布,请您留意。“咨询留言”栏目不受理投诉和举报等事项。
生产部门设备的修理费用应该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制造费用,按照之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是在管理费用,但留意到22年中级会计实务中是制造费用,那到底是应该是管理费用还是制造费用?还是有什么划分?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网站上发布的固定资产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因此,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