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箭队配置规则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科技改革着墨甚多,特别引人瞩目的是,《决定》系统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将科技改革放入全面创新的新坐标中加以擘画,置于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高度展开部署。
“创新”作为新时代治国理政重中之重的关键词,相信大家已不陌生。此番《决定》浓墨重彩强调“全面创新”,又当如何理解?一方面更加突出“人的因素”,另一方面着眼于更好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新发展逻辑,“全面创新”时代的科技改革,要向融合要效率,以融合谋动能,将创新的深层次逻辑与发展的整体性逻辑融合起来。
《决定》明确要求,所提各项改革任务须在2029年完成,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未来5年,包括科技体制改革在内的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工作已经进入“倒排工期”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从“2029”到“2035”,科技改革攻坚、建成科技强国时间紧迫。
这一方面体现出我国近年来创新发展的底气,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中央对于接下来在科技改革“深水区”的任务,有了更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上升趋势明显,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超过60%。《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22-2023》显示,2023年中国国家创新指数排名世界第10位,是唯一进入前15位的发展中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四梁八柱”基本确立,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激励创新的法律环境、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学风环境初步建立。
锚定建成科技强国目标,面对科技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症结,如何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打破创新资源流动的制度性屏障,促进创新要素有效流动,从而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就是接下来科技改革的迫切问题。
《决定》明确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为何这三方面要作为全面创新“三位一体”的中枢架构提出,在科技改革的新进程中,三者怎样有机结合才能发挥“1+1+1>3”的叠加效应?
科技体制机制深层次改革的发力点在于“融合”“破壁”。这样的深层次改革不可能局限在科技领域之内求得问题的解决,而必须将科技创新的全链条、全过程一体纳入,由此,“人的因素”成为最重要的衔接要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居世界第二位,研发人员总量居世界首位,发明专利拥有量稳居世界第一,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这是我们擘画“三位一体”全面创新的基础。
百尺竿头,如何更进一步?必须更好激发人的创造力,形成更充分的人才储备,让人才专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有效对接。
《决定》提出,教育综合改革要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则从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小火箭队配置规则、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强化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综合部署……在《决定》的部署中,抓创新首先是抓人才,而抓人才就必须在“育人”“用人”与“养人”三方面紧密协同。
科技改革目标为何,科技创新指向何在?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具体而言,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理解新阶段科技改革对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义。
——加强市场需求导向的科技研发能力。产业主体的研发方向应该向上游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延伸,建设自身的创新能力。科研机构的研发方向则需要向下游扩展,重视科技成果转化。
——强化发展协同创新的组织管理能力。比如,优化创新联合体的组织形式,推动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
——形成科技产业规划的统筹协调能力。确保科技规划与产业规划的有效衔接和融合,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完善创新要素的高效供给能力。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和退出机制,降低企业创新投入的风险和成本。同时,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吸引全球顶尖人才为科技创新服务。
——优化产业科技生态的融合发展能力。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共享创新资源、推动跨界融合等方式,促进产业界与学术界的深度融合。
“全面创新”就必须加强重点领域政策统筹,强化科技与相关领域政策协同联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保障创新的科技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虽已凸显,还要进一步夯实。制定有利于人才、技术、金融等高端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的政策,构建优势互补的创新联合体,仍有不少工作要做。
不可忽视的是,必须在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上下功夫。以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要素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改革,相关资源共享体制机制,合理健全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平台建设,都需要协同发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