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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屏蔽此类广告后,该条广告很快又原封不动出现了;选择屏蔽此博主,却只屏蔽了单条广告,博主未受任何影响……近日,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称,当下很多手机App内推送的广告不但数量多,而且还很难关闭,几乎成了“打不死的小强”,非常影响使用体验。
“现在各种手机App广告越来越多,除了开屏广告,打开后更是眼花缭乱,可能它们是想帮我戒掉手机吧。”在社交平台上,有用户如此吐槽。
记者选择了一部iPhone手机上的多款软件,进行了实际体验。在百度App的“推荐”栏目,记者随机浏览的30条信息中,有5条广告内容。在抖音App的“推荐”栏目,记者连续观看了20条短视频,其中有5条广告。在网易新闻App“头条”栏目,记者随意浏览30条内容,其中有6条明确标注“广告”字样。在新浪新闻App“推荐”栏目中,30条内容中,同样有5条标注“广告”字样。在腾讯视频App“精选”栏目中,顶部8条推荐内容中,有两条为广告,记者按序浏览了20条内容,其中有4条为广告。也就是说,在各大App中,在5~6条内容中就有一条广告,频次颇高。
同时,记者注意到,虽然第三方手机App因广告内容多而备受诟病,但手机系统自带的App广告也不少shadowrocket 服务器,其开屏广告和弹窗广告也频遭吐槽。
“对于很多App尤其是免费的App来说,广告收入就是其核心收入来源。”通信专家、信息消费联盟理事长项立刚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免费的手机App来说,强制推送展示可以起到较好的广告效果,提升点击率,从而增加其自身收益。他认为,免费App厂商在软硬件建设中都需要相应的成本支出,因此,消费者在接受App的免费服务时,对其广告内容要有一定的“容忍”心态。
“但消费者对App广告的容忍,并不代表App厂商可以把广告流和信息流混为一谈,App服务提供者要做到对广告内容的审核把关,并进行明确的标注。”项立刚说。
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但事实上,对很多App内的广告而言,即使标注了“广告”字样,其关闭按钮大多仍很小或者很不显眼,在点击关闭时极有可能因误触而进入广告页面。
而开通会员后无法屏蔽或者减少广告,则令消费者更为不满。以腾讯视频App、爱奇艺App等视频类软件为例,开通会员除了可以跳过片头片尾广告之外,并不能减少App内的广告数量,且很多软件将更多的广告插播到视频播放过程中。
以新浪微博为例,其会员页面展示的38项VIP权益中,“屏蔽特权”是其中之一。记者在App上看到一条“XX祛痘预约中心”的推广广告后,点击“屏蔽此博主”选项,该广告随即在信息流界面隐藏。记者进入App设置,发现该条广告只是移到了“已屏蔽微博”,而该广告博主并未出现在“已屏蔽用户”中。也就是说,用户选择的屏蔽广告博主,被微博在后台设置中偷换成了屏蔽单条广告内容。
上述《办法》同时规定: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下很多App内广告都以经验分享、消费测评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形式呈现,却均未标注“广告”字样。尤其是在一些短视频App和生活服务类App中,这一现象尤为明显。
“监管部门应该着重确保App内的广告行为合法合规。”项立刚认为,对于监管部门来讲,规范App内广告的重点,应该是确保广告内容和常规内容有明确区分,不能以各种隐晦方式植入广告,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
记者同时发现,伴随着App内广告数量增多,众多App本身功能也更为多样和使用愈加繁杂。很多App将第三方借贷平台等具有广告性质的内容,集成到了App本身功能上,不仅给这些带有广告性质的内容提供了合理存在的空间,也导致了App自身安装包越来越大,整体更显臃肿。
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的一款软件,国际版和国内版安装包大小、界面、功能相差甚多,已经成为了很多用户见怪不怪的情形。甚至相同的软件,更改国家或地区后,很多具有广告性质或者不影响App核心功能的类目,都被App自身“屏蔽”掉了。
“软件平台对信息流的聚合,以及商务、游戏、支付等服务功能的集成,是一个发展的大趋势,这本身并没有问题。”项立刚说,很多App有一定影响力之后,就不仅仅会满足于做一个简单的社交软件或者新闻信息渠道,“软件的平台化是大势所趋,关键是App厂商要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不会误导消费者,甚至损害其合法权益。”